关于进一步规范共青团网络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2 15:41:40 来源:团委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

充分发挥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优势,动员团学干部、青年学生力量在互联网上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网络主旋律,按照团中央《关于加强共青团网络宣传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团省委《关于建立高校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宣传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发展,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建立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规范学校共青团网站及新媒体团属宣传阵地建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建设

(一)人员组成及数量要求

1.人员组成

学院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宣传部长,班级团支部书记和宣传委员,校学生会、学院学生分会、社团联合会、各社团负责人等,要求政治素质过硬、熟悉网络工作、责任心强。

 2.数量要求

 原则上各学院网络宣传员数量应不少于各学院在校生数的1.5%,各学院可以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二)联系机制

学校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实行分级管理。校团委成立校级网络宣传工作组,建立专门QQ群、微信群等工作联系协调载体,各学院团委副书记加入;各学院团委成立院级网络宣传工作组,院团委书记为第一负责人,建立专门QQ群、微信群等工作联系协调载体,要建立本学院网络宣传员基础信息管理及常态化动员机制,做到有名单、能联系、常发声、起作用。

(三)主要职责

建设学校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重点在于发挥队伍成员的作用,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巩固壮大网上主流思想舆论作出积极贡献。职责如下:

1.按照团中央统一部署,踊跃参与全团“青年好声音”网络文化行动,集中传播“青年好声音”,在网络上大力唱响青年思想引导的主旋律,形成强劲的青春正能量。

2.关注“共青团西安文理学院”、“西安文理学院学生会”、“西安文理学院社团联合会”的新浪和腾讯官方微博,同时关注校团委“文理科创平台”、“西安文理学院学生会”、“西安文理学院社团联合会”官方微信平台以及校团委个人的微博,校团委指定的内容在个人微信、微博、QQ、人人网及青年学生聚集度较高的论坛等网络空间进行转发、评论。

3.对个人接收到的各类媒体平台上正面内容在个人网络新媒体工具上进行转发、评论。

4.按要求到指定的网络空间参与跟帖、转帖、评论工作,及时发声,自觉针对网络上的错误言论和思潮进行正面信息传播壮大网上主流思想舆论

5.每人每周转帖评论量不少于5条。

二、共青团团属宣传阵地建设

(一)微信平台“文理科创平台”

校团委微信公众平台“文理科创平台”已正式开通,其定位为发布共青团系统有关工作信息,聚焦各类比赛信息,汇聚青年心声,聚集青春正能量,服务青年成长发展。请各学院团组织在日常工作中进行宣传推介,积极策划各类活动,号召广大青年团员进行关注并参与互动。

关注步骤为:

1.打开微信界面>“通讯录”>“添加”>“查找公众号”>输入“文理科创平台”搜索>关注。

2.关注后发送“学院+姓名”,后台将进行备注登记。

(二)共青团官方网站“文理先锋网”

在校团委官方网站“文理先锋网”发布的各类信息,要在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校团委办公室,稿件应附相应的图片资料。

(三)微博平台“共青团西安文理学院”

在校团委官方微博发布的信息,要在活动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资料,文字应控制在140字以内,图片不少于2张。也可在本学院团委官方微博上发布信息后@共青团西安文理学院 微博进行转发。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学院团委要建好、用好新媒体工作载体,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网络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网络宣传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探索通过新媒体开展团工作的途径方法高度重视、扎实推动有关工作的落实。

(二)把握方向,有效覆盖

各学院团委要将新媒体工作作为一项具有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特征的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的长效化工作,要根据不同载体和不同形式,通过新媒体平台尽可能多的覆盖青年,又要尊重青年参与、接受新媒体活动的选择权和建议权。(三)加强培训,规范管理

学院团委重视网络宣传员队伍建设,建立网络宣传员档案,通过多种方式适时开展培训工作,提升网络宣传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及工作能力素质,使网络宣传工作在可控制的范围内有效开展。

(四)及时总结,加强考核

学院对现有工作手段、平台、内容、方式不断整合、优化,要及时总结提炼和大力宣传各单位新媒体工作的好做法,形成可以推广的好经验,为全新媒体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各学院共青团新媒体工作的考核评估统一纳入全共青团工作考核之中。

请各高学院团委于6月13日前完成本院需要组织的网络宣传员名单汇总工作;6月18日前,将本院内所有网络宣传员名单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王莉    联系电话:88275610

电子邮箱28333914@qq.com

 

附件:网络宣传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共青团西安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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