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表彰 关于评选2018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8 16:00 来源:团委
五四表彰关于评选2018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8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

  2018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团员青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上级团组织要求和校党委中心工作,服务学校建设,建团育人,改革创新,圆满完成学校共青团工作任务,在思想引领、科技创新、校园文化、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为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及建团97周年,集中展示我校青年学生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树立政治进步、品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激励全校青年学生“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校团委决定开展2018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西安文理学院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西安文理学院2018年度“魅力团支书”。

  (三)西安文理学院2018年度优秀团干部。

  (四)西安文理学院2018年度优秀团员(类别)。

  (五)西安文理学院2018年度优秀学生分会。

  (六)西安文理学院2018年度优秀社团。

  (七)西安文理学院2018年度优秀学生会干部。

  (八)西安文理学院2018年度优秀社团干部。

  (九)西安文理学院2018年度优秀志愿者。

  二、评优条件

  西安文理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

  班子建设好,整体素质高,思想作风过硬,工作能力突出;切实履行团支部职责,积极参加学校和校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带动基层团工作全面活跃;组织制度健全有效,富有活力。按时交纳团费,团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大局、服务青年,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活动,能有效促进青年成长、成才。

  西安文理学院“魅力团支书”

  担任团支书一年以上;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工作踏实,积极肯干,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勇于承担工作任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能积极有效地组织团支部开展各类团日活动,完成各项学习、工作任务,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并使本团支部工作成绩突出。

  西安文理学院优秀团员

  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刻苦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履行团员义务,在广大团员青年中能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共分为学业科研优秀团员、学科竞赛优秀团员、创新创业优秀团员、实践志愿优秀团员和网络文明优秀团员。按类别分别推荐,不划分各类别推荐名额。

  西安文理学院优秀团干部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品德高尚,爱岗敬业,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组织领导能力突出,能开拓创新,有凝聚力和感召力;工作成绩突出,得到师生认可,担任团干部半年以上。

  西安文理学院优秀学生分会、优秀社团

  组织设置完整,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学生分会班子能力强,业务精,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精神;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团学组织的工作部署,服务院校中心工作。社团组织健全,积极开展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西安文理学院优秀学生会干部

  在校、院的学生会组织中任职半年以上;热爱学生会工作,能力强,工作成绩显著;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顾全大局、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助人为乐,能够带动同学积极参加学校活动。

  西安文理学院优秀社团干部

  在校、院的社团联合会、社团中任职半年以上;热爱社联工作,能力强,工作成绩显著;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顾全大局、团结同学、服务社团,能够动员校内各社团积极参加活动。

  西安文理学院优秀志愿者

  热心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志愿者服务活动;每年参加志愿者工作时间在48小时以上;为大型活动做出过积极工作;在从事志愿活动中,表现优良或突出,受到各级组织单位的肯定。

  三、评选办法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由各学院分团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审核推荐(上报时需附单行材料和团支部活动电子照片各3张),评选方式为:在校团委官方微信平台“西安文理学院团委”(微信号:XAWLXYXTW)上进行宣传投票,根据线上投票(30%)与线下联评(70%),评选出12名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每个学院限报3名。

  (二)“魅力团支书”的评选由各学院分团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审核推荐(上报时需附单行材料和团支书工作、生活电子照片各3张),评选方式为:在校团委官方微信平台“西安文理学院团委”(微信号:XAWLXYXTW)上进行宣传投票,根据线上投票(30%)与线下联评(70%),评选出12名2018年度“魅力”团支书。每个学院限报3名。

  (三)“优秀学生分会”、“优秀社团”的评选由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审核推荐(报送时需附单行材料),校团委将通过差额联评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表彰的“优秀学生分会”6个、“优秀社团”10个。

  (四)“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社团干部”以及“优秀志愿者”的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由各学院分团委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在学生中民主推荐评选产生,推荐人选经学院党、团组织同意,在学院内公示三天后,报校团委。校级“优秀团干部”名额按照学生人数0.6%确定,校级“优秀团员”按照学生人数3%确定

  四

  相关要求

  (一)评比考核要注重实绩,实事求是,不搞平衡,要把申报推荐典型与推动团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团的工作全面进步。2018级学生不能参与优秀团干部的评选。

  (二)需附单行材料的评选类别,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印章齐全,字数不超过1500字、正反面打印。事迹材料格式: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正文为仿宋_GB2312(三号)。

  (三)推荐表和事迹材料按要求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推荐表电子版严格参照原版文件格式。汇总表(附件2)、推荐表(附件3-11)、申报材料务必于4月23日前上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报者,本年度不予评选。

  (四)评优工作结束后,评优材料一份由学院分团委存入该生团档,一份由校团委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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