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服务团队指导教师、先进个人和优秀调查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19 00:00:00 来源:团委

关于评选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服务团队

指导教师、先进个人和优秀调查报告的通知

各系(院)团总支、学生分会:

200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在院团委和各系(院)团总支的精心组织下,广大团员积极锻炼自身、提高素质,在服务的过程中受到了教育、增长了才干、做出了贡献,产生了良好的收益和效果。为了深化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总结经验成果,宣传先进典型,鼓励更多的学生自觉地参与社会实践活动,院团委决定评选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服务团队、指导教师、先进个人和优秀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1.社会实践优秀服务团队4—6个

2.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5—10名

3.社会实践先进个人80—100名(各系院按05—07年级总人数比例3%上报)

4.社会实践优秀调查报告(论文、心得)30—50篇

(每班推荐1篇,每支团队推荐2篇参加院团委评审)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服务团队

活动主题突出,形式新颖,在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有详细的活动日程安排,并提交了详实的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材料;服务队成员团结奉献,精神风貌好,服务时间5天以上;服务队成员有2篇以上优秀社会实践调查报告;重视社会实践成果的宣传报道,经费使用合理。

(二)优秀指导教师

1.积极组织并带领学生参加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服务活动,重视加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与锻炼,认真指导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

2.本系(院)或所带班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成效显著,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成绩显著。

(具备两者条件之一即可上报)

(三)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积极参与、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认真撰写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或心得体会;有典型事迹,在实践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能带动周围学生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四)优秀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论文选题符合主题,分析科学,体系完整; 获取资料丰富、正确,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 文字表达流畅。

三、评选方法

1.优秀服务团队由系(院)团总支申请,党总支推荐,院团委审评。申报时需附申报单行材料及申报表(一式二份)。

2.优秀指导教师由系(院)团总支申请,党总支推荐,院团委审评。申报时需附申报表和单行材料(1份)。

3.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和优秀调查报告由系(院)团总支(服务团队)按照评选比例或名额进行评选,院团委审批。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优秀服务团队申报材料合订本内容依次为:

目录、申报表、服务队简介(带队教师、学生人员组成、学历层次、专业分布等)、服务内容及日程、社会实践先进事迹材料、社会实践总结,典型活动的照片并配以文字说明等。(同时上报电子版)

(二)优秀指导教师上报申报表并附简要单行材料

(三)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上报名单和申报表

(四)优秀调查报告上报名单和调查报告

各项先进奖项申报表在院团委网站上下载,所有申报材料报送截止至2008年9月20日前,逾期视为不报。

五、工作要求

1.各系(院)要积极地通过班、团活动,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进行汇报交流,通过校报、广播、宣传栏、宣传板等形式,广泛宣传社会实践取得的成果。

2.各系(院)要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杜绝学生申报时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先进的资格,并全院通报。

3.各系(院)团总支、学生分会要通过社会实践评优活动积极引导、鼓励学生走出校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逐步将社会实践作为我院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工作之一。

附件1:2008年西安文理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服务团队申报表

附件2:2008年西安文理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

附件3:2008年西安文理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共青团西安文理学院委员会

2008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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