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同学少年”诗歌朗诵会
发布时间:2009-04-23 00:00:00 来源:团委

一、承办单位

文学院

二、参赛对象

具有我院学籍的在校大学生(含成人脱产生)。

三、参赛要求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要求进步,具有责任心。

2.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要求字正腔圆。

3. 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朗诵才能,有饱满的热情和丰富的感情色彩。

四、参赛内容

1.统一组织海选,内容为自选材料进行朗诵。

2.进入复赛同学进行自我介绍,抽取题目进行朗诵表演。

3.进入决赛同学另在复赛环节增加综合素质测试和评委提问。

五、报名地点

以系(院)为单位,将参赛选手名单于4月底之前报文学院学生工作室(J3051) 电话:88262856

六、时间安排

1.海选时间:5月初

2.复赛时间:5月中旬(大礼堂)

3.决赛时间:5月下旬(大礼堂)

七、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以参赛选手多少最后确定奖励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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